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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t Mod 下载区关于处分hzf728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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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3 19: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说在前面:
身为插件区的版主,我们当然希望自己服务的版区能够充满活力.有会员踊跃地发帖和回帖,这是我们非常希望看到的.
但是,我要说:踊跃≠肆无忌惮.
插件区有明确的版规,不管你看到否,看懂否,无视否,它都是客观存在的.它是约束自它生效之后所有插件贴的准绳.
我们要求所有转载或自创插件的会员能够遵守下载区的发帖规范,这绝对不是对发帖者的刁难,而是出于对插件原作者的尊重,保护下载该插件会员的知情权益,以及方便会员的检索.

可以说,转载和发布插件是一项非常严肃的工作,所以我们要求有此意向的会员必须非常严肃认真地对待此事.
编辑一个严谨的帖子,不仅是对浏览此贴的会员的负责任,更能够折射出发帖人严肃认真的处事态度.


我们的工作就是尽自己所能,努力为广大会员营造一个严肃认真,可以信赖的插件交流与分享平台.
所以,我们期望每一位参与的会员都能够以一份认真负责的态度来参与其中,这样,我们的插件区才能够越办越好.


下面是正文.

昨天和今天下午来过转载区的会员应该都熟悉hzf728吧.. 我简单描述一下这两天他的帖子:
12日他发了5个插件帖,格式与今天大家见到的帖子风格相同.我在给他的回复中指出帖子格式和内容上的不足之处,并限时让他更正.
不过由于在约定的时间内他没有将帖子修改到符合版规要求,我将那5贴删除了.证据已经不可考.

今天下午他不但没有吸取昨日的教训,反而变本加厉,发布了17个这样非常不严肃的插件贴.
不但内容陈旧,插件说明令人拍案,而且在最开始,他为自己的帖子还设置了隐藏回复可见.由于本人今天下午有课在身不能操作版务,就只用手机回帖对其进行了警告并让他更正.

当时,他还只发了6个帖子.到我写这篇东西的时候,他已经发布了17个,除取消隐藏之外,没有丝毫改意.


这一系列的行为严重违反了本区的版规以及SCCN本站的宗旨.
我们论坛现有会员192787位,刨去少部分非sc4玩家及马甲等绿地会员,我相信绝大部分会员都是以sc4为注册目的.而其中应该又有一大部分会员会使用到插件区的资源.
我们要为这将近20万信任SCCN的人负责.所以,对于此类严重践踏版规,对会员极其不负责任的行为,我们必须要严厉的处分.

今天,hzf728发布的帖子截图如下:
   
   
   
   
我想截图可以说明一切.
在此,我们要感谢为维护插件区正常秩序的会员们,感谢你们为本区的和谐付出的努力.
然而,面对他们对自己的指责,hzf728本人是这样的一个态度:

这应该是对论坛以及全体会员的一种挑衅吧... 我想,以这种哗众取宠骗取点击率回帖量的行为,应该受到最严厉的惩罚.扣除1ww/贴应该不过分吧,一共是17ww.

在最后 需要重申:下载区期待每一位认真负责的会员参与其中,但下载区乃至全论坛都不会欢迎不负责的人.




写在后面的:对于某位会员的处分,应该是市长们做的事情...小小版主似乎没有这个权利.但是,当自己负责的版面的利益受到侵犯的时候,我必须要维护本版和支持本版会员的权益.
请市长们原谅我的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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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3 20:0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820≠DHC 于 2009-9-13 20:05 发表
奇怪...这些插件我以前怎么没有见过...你们都说见过...汗...

依赖这里的东西当然没见过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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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3 20:10 | 显示全部楼层
…………………………發生什麽事情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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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3 20:29 | 显示全部楼层
很好
这种人应该粉碎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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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3 20:3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6# 的帖子

我们SCCN要多准备一些化学工兵……粉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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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3 20:48 | 显示全部楼层
某人注定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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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3 20:50 | 显示全部楼层
哎,大鲸鱼早就提醒过他了,可是没动静。路过,路过,支持大鲸鱼和其他版主
不过这样会不会打击新来的成员发插件帖的积极性?
虽然规矩是要的,但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不要因为格式就删除好的插件(当然,旧插件除外)
以上是个人意见。

[ 本帖最后由 bergangde 于 2009-9-13 21:0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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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3 21:01 | 显示全部楼层
发生什么事情了 本宫自有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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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3 21:05 | 显示全部楼层
院长办公室表示强烈的愤慨
主要是英语翻译太差
完全欺负论坛没人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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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3 21:07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實........基於內地部份ISP的因素(連外網不方便 / 甚至連不上)

鄙人所希望的動作並不是刪帖..........

而是將其文字說明修正,讓插件檔案得以保留~~~

當然,誰來修正是個問題

不過,非帖主自行修正的話,收些打字費是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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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9-13 21:1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bergangde 于 2009-9-13 20:50 发表
不过这样会不会打击新来的成员发插件帖的积极性?
虽然规矩是要的,但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不要因为格式就删除好的插件(当然,旧插件除外)
以上是个人意见。

我们宁可不去追求插件的丰富度也要保证发帖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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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3 21:3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大鲸鱼 于 2009-9-13 21:12 发表

我们宁可不去追求插件的丰富度也要保证发帖的质量.

既然如此,我就不说什么。毕竟质量第一啊,不过丰富度也是质量啊……呵呵,版主说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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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3 21:37 | 显示全部楼层
豐富度看情況
把同一系列的插件發合集上來
這就叫豐富度

不是散裝狂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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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9-13 21:4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smtfrank 于 2009-9-13 21:07 发表
其實........基於內地部份ISP的因素(連外網不方便 / 甚至連不上)
鄙人所希望的動作並不是刪帖..........
而是將其文字說明修正,讓插件檔案得以保留~~~
當然,誰來修正是個問題
不過,非帖主自行修正的話,收些打字費是必要的

呃...........
这个...刨去04 05年的老东西.. 确实有刚刚发布的新物件.
不过...照俺们区现在的出勤情况...本鱼真的是心有余力不足
说实话,这改不过来.每一天光处理版务就已经很费时了.

ps:真的真的非常感谢高达,lrdcq等热心的会员们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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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3 21:50 | 显示全部楼层
刚刚又读了一遍版主的回复才明白版主的意思。的确,如果不按格式发帖而没有处理,此例一开,后面就会乱了套了。惭愧惭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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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3 21:5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来是这个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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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3 22:11 | 显示全部楼层
版规写在那里非常清楚
不符合规则的直接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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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3 22:1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负责任的转载也是对其他玩家的不负责任
本人转载插件都是自己亲自使用
加上使用方法和心得
偶尔弄点教程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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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3 22:14 | 显示全部楼层
还好吧,没必要这样,警告他,帮她编辑就可以了。。。。
论坛发重复插件很正常。。。人家也是一片好心发的嘛
用翻译机也很正常,本夏也都勉强看得懂,毕竟看对大多数中国玩家来说,看不标准的中文,比看深奥的英文好的多
只要写上了原出处,需要文件,略缩图和插件下载
这贴就基本没问题。。。。。

当然,这会员不听整改,也应该微微的处罚一下,删帖够了,扣一两分惩罚下也可以了,人家发插件,你还扣黑户,过了
关于回复可见,一看就知道是别的论坛带过来的坏毛病。。。斑竹帮忙整改就可以了
所以,本夏保持中立

[ 本帖最后由 mrxiа 于 2009-9-13 22:1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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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9-13 22:3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1# 的帖子

老夏少在插件区混有些不明真相了
如果老夏能够从头到尾翻翻"插件问题"分版,你就能理解我们打击此类残贴的决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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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3 22:3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最喜欢的是bobbi的转载
当然,每次看到kimi 的转载几乎不去审核
都是非常放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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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3 22:56 | 显示全部楼层
現在比較在意的是................

1.如何用簡易的方式從舊帖子堆裡找出想要的東西
老是全站+全文搜索......5個10個人可能沒啥
若是50人用上列方式同時搜索的話,依SCCN目前的硬體架構,一定會暫時停擺

2.合輯帖找東西也不算方便
以此帖為最:http://www.simcity.cn/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2444
偏偏這帖的HK住宅樓也最多.....

3.有問題的插件混雜其中 (例如用了會跳出的/經費自動亂調整的 等等)

4.舊版本插件帖的標示,例如N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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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3 23:0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smtfrank 于 2009-9-13 22:56 发表
現在比較在意的是................

2.合輯帖找東西也不算方便
以此帖為最:http://www.simcity.cn/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2444
偏偏這帖的HK住宅樓也最多.....

http://www.simcity.cn/thread-31688-1-6.html
以前有一兩個人發現過為什麼有這一貼...
原本就是用作目錄的
最後
當然是爛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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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3 23:3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當過一陣的插件區版主,那區資料多不好整理,插件總有新的,沒有停過。我一直覺得那一區多一點版主都可以,只要不亂來,五六位都不嫌多。

以前很少在扣分的,幾乎沒有。這案我也覺得扣得太多了。不曉得某是不是第一位在插件區被扣ww的人,或者是被扣最多的?扣他模擬幣他應該就很痛了。
不過,我還是挺理解版主的,事情講一次就行了,偏要搞十幾次,那種火星中文我是不太能接受的,一兩行字都比那種中文好,總要起碼自己讀過一遍通順再說,不然看了會覺得被當笨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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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3 23:4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天唐永thianz 于 2009-9-13 23:30 发表
我當過一陣的插件區版主,那區資料多不好整理,插件總有新的,沒有停過。我一直覺得那一區多一點版主都可以,只要不亂來,五六位都不嫌多。

以前很少在扣分的,幾乎沒有。這案我也覺得扣得太多了。不曉得某是不是第一位在插件區 ...

第一位扣ww的不是他..

可能是扣得最多
我最多扣過了10ww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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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3 23:49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是转载合集的话
也就会专门去合集里找啦
所以插件贴的题目很重要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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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3 23:5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7# 的帖子

扣最多是因為這2天他轉發的帖子最多
幾乎全部都是 無厘頭 式的文字說明
不是"單價"高.....是他"買單"的數量頗丰~~~

這2篇
http://www.simcity.cn/forum.php?mod=viewthread&tid=66237
http://www.simcity.cn/forum.php?mod=viewthread&tid=66236
魚不就沒去動它了?
格式正常、沒有無厘頭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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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9-14 11:5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真的没辙了...
我不知道你后来有没有看自己发的抱怨贴,有没有看关于你的处分公告.
处罚你是让你悬崖勒马...这不是我们希望发生的事情..
不过昨晚你那消极抵抗的帖子是怎么写的?而你今天又是怎么做的?
把昨晚自己的话当成什么了?

处分得不够爽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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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4 12:14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个问题是最严重的,就是转载的东西全都没有经过原作者的许可,当然,我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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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4 12:3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除了某些偏僻网站的东西其他现在是懒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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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4 12:43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插件区存在这么大的问题,如果真的有外国人知道了转载东西未经同意,后果会很严重,所以有必要关掉插件区
另外因为这个东西而让很多人变成了懒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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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4 12:49 | 显示全部楼层
上次ST出现有个小白转载CCTV大厦就被骂了
说真的中文网的插件下载区如果大家都会英语是没必要存在的
真不知道tankmank怎么没看到那些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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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4 12:5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Bobbi 于 2009-9-14 12:43 发表
其实插件区存在这么大的问题,如果真的有外国人知道了转载东西未经同意,后果会很严重,所以有必要关掉插件区
另外因为这个东西而让很多人变成了懒人 ...

那关闭插件区的任务交给你了,勤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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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4 15:5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3# 的帖子

很欣赏你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呵呵

关键是
Simtropolis等网站及其下作品的原作者是否在网站首页或作品网页的清晰位置有明确文字警告严禁转载其作品呢?有谁见到过吗?

我粗看到一句 Simtropolis is a non-commercial fansite dedicated to City Building Games.  (译:Simtropolis网站是一个非商业赢利性质的模拟城市游戏爱好者乐园)

个人在想,本站转载区并没有要求会员以货币或对应于货币的其他形式购买转载作品啊。更何况,转载作品完全是会员个人的主观行为,其本身对网站并不产生直接的实质性的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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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4 16:07 | 显示全部楼层
++ BZ管理下载区一定辛苦的 严格和松懈的管理对于任何一个网站的知名度和影响力都是差别巨大的!

个人很欣赏LZ的这句话“我们宁可不去追求插件的丰富度也要保证发帖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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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4 16:2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Bobbi 于 2009-9-14 12:43 发表
其实插件区存在这么大的问题,如果真的有外国人知道了转载东西未经同意,后果会很严重,所以有必要关掉插件区
另外因为这个东西而让很多人变成了懒人 ...

不可以關閉插件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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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4 17:1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simbd 于 2009-9-14 15:50 发表
很欣赏你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呵呵

关键是
Simtropolis等网站及其下作品的原作者是否在网站首页或作品网页的清晰位置有明确文字警告严禁转载其作品呢?有谁见到过吗?

我粗看到一句 Simtropolis is a non-commercial fan ...


货币,真实的就不符合SCCN路线了
虚拟的会导致大量会员灌水,没这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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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4 23:03 | 显示全部楼层
刚刚室友也看了这个帖,跟我说了一句:“有必要这么严吗?”
--------------------------------分割线------------------------------------------
我的意见是,规矩就是规矩,就像我们不能因为觉得刑法严格就不去遵守了一样
而且,这么严格的规定插件帖,尤其是转载帖,本身也是对原作者的一种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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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4 23:59 | 显示全部楼层
插件區已經不捉跑題不捉灌水純水不捉問題不清晰

一直以來都是依靠來插件區的人自律
除了個別數個在插件問題區的標題出問題
插件區外表還是很潔淨

好了
接著在放寬了一些插件問題的後的伸延討論(跑題)
然後又鬆點在解決了問題後可以灌水版聊小段時間
我們的管理已經做得是很寬鬆的

轉載區的貼輾輾轉轉
標題很多都不乎合規則
全改工作量又大到不可能
標題翻得比較看得出意思就算勉強合格了,反正有全文搜索
正因如此
所以我們最後要求就是你必需將表格上所有項目填得最詳盡
不是方便我們管
是方便別人來搜尋

想搜那個作者就搜作者名(填好作者)
想下那一個類型的建築就用分類(選對分類,如住宅,商業大樓,軌道交通等)
想精準到搜索名的打關鍵字(填好原名和翻譯名)
還有填好說明和要求的支持文件(避免下載者出錯)

這些不僅是單單為了尊重原作者
還是為了每一個SCCNer下載插件完美便捷
不用左求右翻東問西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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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6 06:46 | 显示全部楼层
没看见高层出来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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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6 08:0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3# 的帖子

原创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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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6 19:08 | 显示全部楼层
唉,管的太严,以后都没有人转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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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6 19:23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所有人都可以像某柯南控、袋鼠和kimi一样负责那么转载区还是可以存在的
关键是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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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6 19:24 | 显示全部楼层
什麼時候都是大鲸鱼最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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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9-16 21:1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ABITsa 于 2009-9-16 08:05 发表
原创怎么办

不管原创还是转载,都需要严格遵守发帖规范.
原帖由 njzhoubin 于 2009-9-16 19:08 发表
唉,管的太严,以后都没有人转贴了。

严格管理的目的就是杜绝劣质贴的出现,保护下载者的权益.
至于有没有人转帖,请您去转载区看吧~ 每天都有新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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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6 21:2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自由鸟 于 2009-9-16 06:46 发表
没看见高层出来表态~

咿啊~~
本驴听说市长老爷们都在看那条愣头愣脑笨鲸鱼的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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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6 21:3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唐奇 于 2009-9-16 21:23 发表

咿啊~~
本驴听说市长老爷们都在看那条愣头愣脑笨鲸鱼的笑话
不只是市长,连公务员也是在看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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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6 22:05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呵..
鯨魚真可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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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6 22:51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这种负责人的表现,严厉打击水贴和不负责人帖子。希望我们能够提高各自的水平,创作作品善始善终,努力拒绝烂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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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6 23:1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管转载者出于什么目的转载这些作品,
他的转载作品也能得到一些人的认可。
至于他发的帖子不符合版规,不听劝告,你删除他的帖子
这是论坛给你权利。
但是,这你无权以这个事件,批判他人的道德。
为了20万的坛友,维护规则,以这些占据道德高地的言论
去打击一个论坛犯错者。
作为一个管理者,最失败的手段就是处罚。
因为你除了最后的底牌,已经无计可施了。
你的高姿态指令让这个转载者产生心理上的抵触,
从而一发不可收拾。
这样的反弹违背了你的意志,虽然这些行为还没有造成大量坛友的不适。
处罚一个会员,你可以直接列举他违背制度的行为,
公正与否每个人心中都有数。
但是,你动辄就说这是为了维护制度,维护会员的利益,
直接给这个转载者贴上挑衅大众,践踏版规的罪名。
你不觉的你不是在执行版规,而是想引导舆论的走向?
其实你只要列举违反制度的行为证据,并依照版规做出处罚结果,
就可以了。
作为执行者,真的不需要太多的道德去修饰。
正如一个法官的判刑,这只是他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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